“题材决 定论”与“反‘题材决定’论”

来源:不详 时间:2006-12-22 01:42:16

“题材决定论”与“反‘题材决定’论”

解放初期,文艺工作的指导方针是:“文艺为政治服务,文艺为工农兵服 务”。而在实践中则简单地表现为要求“写重大题材”和拍“工农兵电影”。在制定影片生产计划、决定 影片选题时,总是把影片分为工业题材、农村题材、军事题材、公安题材等按行业分类的题材类别。虽然 当时并没有人把“题材决定论”作为一种理论加以论证,但在实践中,一个电影剧本、一部影片能否获得 通过,往往要看它是否描写了重大题材,是否描写了工农兵,而且是否对所涉及的行业做了面面俱到的反 映。题材成了评价作品的首要标准。这种做法违背了文艺创作的基本规律,陷入了庸俗社会学,导致了电 影题材范围狭窄,助长了公式化、概念化的倾向。1962年柯庆施在上海更是提出了“大写十三年”的口号 ,把文艺创作的题材局限在1949年以后十三年范围以内。“题材决定论”的观念严重束缚了电影艺术家的 创作自由,因而多次遭到质疑。史东山早在建国前后即曾呼吁保留工农兵以外题材的生存权利。钟惦蓒在 《论电影指导思想中的几个问题》(1956)一文中着重批判了“工农兵电影”的局限性及其负面影响。夏衍 在《把我国电影艺术提高到一个更新的水平》(1961)一文中指出,“只描写当前重大题材”既未尊重艺术 家的个人风格、特点,也不能满足不同观众的不同爱好和需求。然而这些“反‘题材决定’论”的观点分 别在其后接踵而至的政治运动中遭到批判。新时期以来,经过拨乱反正,文艺工作的指导方针修改为“文 艺为人民服务,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”。“题材决定论”在理论上的偏颇被充分揭露,影片创作的题材范 围已大为扩展。